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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完善学生管理工作机制,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学业预警制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或危机,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的对象是指因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或因纪律处分、不良生活习惯等原因对正常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的内容
1.考勤预警。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学生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应及时给予相应预警;
2.处分预警。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应及时给予相应预警;
3.成绩预警。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学期的主干课程考试有两门不及格和自入学来经第一次补考后仍有四门不及格者,应给予相应预警;
4.态度预警。因沉迷网络等不良生活习惯或其它原因,导致学习成绩落后甚至造成严重影响者,应及时给予相应预警。
第四条 学业预警的形式
对于受到预警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与其谈话,由所在系对预警学生及其家长出具《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预警对象目前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
第五条 学业预警的程序
1.各系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和各种预警信息,要及时予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进行预警。
2.对受到预警的学生,由所在系开具书面预警通知书和家长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学生和家长,一份存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预警档案由所在系保管,学生处集中检查。
3.建立“预警谈话制”。辅导员和班主任对预警学生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学生确定改进计划,并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4.各系应对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填写《学生学业预警情况统计表》,对学业预警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辅导员应及时整理好预警学生的《湖南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湖南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湖南科技学院与受预警学生家长沟通记录表》及《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工作,每学期末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
第六条 探索建立学业预警机制和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业预警工作是一个连续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涉及到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教学单位。因此,各级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2.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3.湖南科技学院与受预警学生家长沟通记录表
4.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
5.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学生情况统计表
湖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