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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目申报的通知》,现将通知及其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根据模板填写申报书后交各教学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2.本次申报受理截止到10月10日,材料含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所有材料电子稿, 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再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后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负责人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账号、密码将于公示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二、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3.本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还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4.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超项、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将作为下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5.申报限制:主持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主持过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和一般项目;近三年来有省级、市级、校级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教授(研究员)不得申报青年和一般项目,近三年内未提交过国家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申报材料的教授本次不得申报重点项目(请各部门严格审核,上报后如经查实,将取消该重点项目申报指标);各学院申报任务的完成情况将影响下一年的指标分配。
6.依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立项科研项目的质量要求,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学校推荐的项目教育厅评审立项率为75%左右。


附件:
1.(湘教通〔2021〕251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湘教发25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3.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各部门申报指标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最终以系统填报为准)

科技处  
2021年9月16日


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现将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我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平台名单见湘教通〔2021〕241号)。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6.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遴选评审后,我厅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见附件),各高校可在分配的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各高校当年的实际申报数量,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限额;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撤销,将影响当年申报限额。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统筹高校“双一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自有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足额保障立项科研项目的经费。

对无法足额保证项目经费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视情扣减申报限额或取消该校的项目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各校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 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要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南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25日。

3.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学校公文(含公示情况)、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各一式1份,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0月28日,共3天;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省教育厅513室。

联系人:张轶,联系电话:0731-84729829;

邮箱地址:4739947@163.com;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普通本科院校)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高职高专院校)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0日


关于印发《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3日      


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高校主动对接并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三高四新”战略需要和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人才供给侧改革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主线,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湖南高等教育新发展格局,着力发挥高校对“三高四新”战略的服务支撑作用,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与协同育人,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夯实人才成长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着力解决人才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引导高等教育各类要素协同向打造“三个高地”集聚,瞄准先进制造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改革开放关键领域,优化创新平台体系,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全面提升高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举措

(一)推动“双一流”建设加速发展。继续实施“六大计划”,推动“双一流”建设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显著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全面落实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协议,引导共建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积极营造条件,支持湘潭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入选教育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聚焦“三高四新”战略打造优势特色学科群,从“双一流”建设学科中遴选一批直接服务省内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学科和国防特色学科,与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高地密切相关的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与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密切相关的人文学科,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引导学科群在服务战略需求、支撑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争创一流。全面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二)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引导和支持高校结合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动态,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支撑“三高四新”战略紧缺人才的培养,构建与“三高四新”战略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高校重点布局一批在“三高四新”战略中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养高水平急需人才的学科专业,优先设置一批服务战略需求的前沿、新兴、交叉、边缘以及空白的学科专业,推动基础学科专业与应用学科专业融合发展,加强应用学科专业与行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健全基于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的学科专业设置预警干预机制,每年开展学科专业和人才需求调查,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与发布制度、跟踪调查与反馈制度,定期公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和就业率低的学科专业名单,引导高校及时调整或撤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学科专业。

(三)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增强使命责任,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在国家战略布局的重点和重大研究领域,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加强对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的引导,建设一批与“三高四新”战略密切相关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一流本科课程。深化产教融合与校地校企合作,建设40所左右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3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和10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0个左右省级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50个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每年认定100个左右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00个左右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组建一批高校工科联盟。每年立项1500项左右的省级、国家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单列200项指标用于研究生参与企业科研攻关。支持高校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同承办研究生创新论坛、学科专业和职业技能竞赛、暑期学校、学科院长(系主任)论坛等。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构建能力评价标准体系,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优势专业和课程体系。持续推进岳麓山大科城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优秀毕业生在湘创业就业。

(四)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推动高校积极参与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和引才、聚才、铸才、育才、扶才、优才等六项人才工程,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梯队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引导高校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构建与大平台、大项目和大成果培育、创新人才培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机制,形成“平台+项目+成果+人才”的聚集效应。充分发挥院士等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依托基础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计算机科学、深地深海、物联网工程、知识产权等前沿交叉领域,遴选建设30个左右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并在此基础上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和鼓励高校对青年科技人才分类给予支持保障,充分激发其创新活力和潜力,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

(五)培育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创新平台。积极培育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示范基地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支持高校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积极探索学科交叉融合、科研协同创新的新体制,高起点建设一批跨学科的综合性科研平台。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申报建设一批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实现国家级科研平台取得新突破;支持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等高校申报建设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支持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高校争取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相关高校加强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从全局层面优化整合现有高校科研创新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六)组织开展重大科学研究攻关。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引导高校把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上的突破作为主攻方向,着力产出引领性原创性成果。支持高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学科、人才优势,承担一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我省重大专项,促进加快实现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的重点突破,解决一批社会发展和理论创新的共性问题,化解一批区域经济发展和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难题。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和统筹配置,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电子信息、先进材料、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生物轻纺、智能装备、5G 信息新技术、化工新材料、新一代半导体、生物医药、农林生态、新能源等领域进行“全链条设计”和布局,推动高校集中攻克一批“卡脖子”问题,催生更多“首台首套首创首批”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助力推动“湖南制造”向“湖南创造”转变;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生态文明等优势特色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七)深化产学研用一体化。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和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指导高校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新模式,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关系,立足自身优势和先进制造业需求,建设一批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教育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落实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引导高校主动融入军民融合体系,加强与中国航发、中国兵器、中国核工业等军工企业的合作,推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的贡献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建设技术集成的中试基地,支持技术先进、产业化前景清晰的项目开展技术熟化,努力破除高校源头创新到产业化过程中的障碍。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实现有机融合,着力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和专利运营能力,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高效率转移转化。

(八)服务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动对接融入我省区域战略布局,积极参与“两区两山三中心”建设。支持高校联合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和科技服务等领域,布局培育一批重大创新平台。联合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和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年度协同攻关清单,引导高校确定科技攻关重点领域、优先主题,联合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促进标志性科研成果在湖南转化为生产力。

(九)加强专业特色智库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整合优质资源,打造服务国家和湖南战略需求的高校专业特色智库。支持中南大学“三高四新”战略研究院、湖南大学湖南发展研究院、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湘潭大学中国区域发展与治理研究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绿色发展研究院、楚怡职业教育智库等智库和研究机构建设,着力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升资政建言水平。引导高校智库围绕“一带一路”、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对接构建以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为引领的全面开放的长株潭核心区、洞庭湖前沿区、湘南西承接区和湘欧班列融通线“三区一线”新布局,积极推进重大政策问题和重要理论研究,为推动内陆地区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积极建言献策。

(十)扩大教育开放与合作交流。加快和扩大我省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着力提升国际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合作水平。大力推进我省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方面的合作;探索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优化“海外名师”项目,纳入省级人才计划组织实施,支持高校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引进海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湘讲学、科研。指导高校开展高水平高质量合作办学,争取在我省新增1-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指导省属院校申报创新人才国际联合培养项目,争取设立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创新人才子项目。健全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一批海外国际学生招生基地。创新和丰富人文交流形式,推动国际中文教育品牌建设,支持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加强职业院校与境外中资企业合作,服务“湘企出海”,助力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矿产有色等优势产能以及我省优势技术和标准“走出去”。不断深化同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由厅党组统一指挥,相关处室(部门)统筹联动,对标对表,落实责任。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集合各方力量,优化资源,形成合力。督促指导各高校聚焦重点,明晰任务,细化举措。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任务落实。

(二)完善发展环境。结合“三高四新”战略,优化高校“双一流”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分类建设支持力度,引导高校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增强高校资金统筹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减负增效。推进省级科研经费管理、成果转化等一系列创新激励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搭建和优化服务平台。

(三)改革评价机制。深化高校分类管理评价改革,强化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与建设成效、发展水平、服务效能等相关联的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评价机制,积极破除“四唯”顽瘴痼疾,激发高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动力与活力。


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各部门申报指标

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各部门申报指标
序号部门名称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
1文法学院223
2传媒学院123
3外国语学院234
4马克思主义学院223
5经济与管理学院123
6理学院123
7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34
8信息工程学院233
9音乐与舞蹈学院113
10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113
11体育学院113
12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123
13国学院101
14智能制造学院123
15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122
16机关、教辅单位(包含图书馆)245
合计223249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项目类别重点
优秀青年
一般


项目名称:


依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起止时间

  月 — 年  月

申报日期

    月    日

湖南省教育厅制     

2021年9月     


项目负责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湖南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除签名外,项目申请书必须是打印件。

二、项目受理号在项目申请书经过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系统生成的申请书PDF中,自动附带水印号和条形码,水印号和条形码号码一致。

三、“所属学科”按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项目类别”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中选择。

四、部分栏目填写要求:

(1)数据表中有选项的请填写对应选项的字母代码,无可选的请填写对应的中文名称或者数字;

(2“关键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3)“所在单位”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不需要写到学校的二级学院;

(4)项目组成员为3-10人;

(5)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布之日。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年。  

(封2,此页不装订)


一、数据表

项目

名称


关键词


科学

门类


A. 自然科学 B.人文社科

研究

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四选一)

负责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

职称


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研究

专长


身份证

件类型


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

单位


合作

单位


项目组成员

 

出生

年月

职称

学位

工作单位

研究专长

本人签字







































































代表性

成果(论文和专著合计5项以内)

序号

所有作者

(通讯作者以“*”标出)

成果名称

期刊/出版社/会议名称

(会议论文同时注明会议时间与地点)

期刊卷(期)/起始页码

专著总字数

发表/出版时间

其他说明









































代表性

成果(论著之外的成果与奖励等,合计10项以内)

序号

专利名称

所有发明人

授权时间

授权国别

专利号

1






2






3






序号

奖励名称

所有完成人

奖励

机构

奖励

类别

奖励

等级

奖励

时间

1







2







3







序号

  他

成果名称

负责人

成果发布

成果

级别

获取

时间

其他

说明















预期成果


A.著作 B.论文 C.知识产权 D.研究报告 E.其他 (可多选)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二、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项目研究内容

1.项目的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2.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3.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四、项目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及相关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五、研究目标及预期成果

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备注:“项目研究目标”主要填写以下内容(1)项目主要针对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需求与应用;(2)项目将要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突破的核心/共性/关键技术;(3)项目预期成果(其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附件

附件目录

序号

附件名称

备注

附件类型





















八、申请经费预算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名称

合计

经费支出总额


直接费用总额


1.设备费


2.业务费


3.劳务费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总额


预算编制说明:

间接费用是指承担专项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专项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专项实施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30%×(直接费用总额-设备购置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