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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学工办工作职责


学工办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指导。学工办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学工办对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工部、教务处(招生办、学籍科)、就业创业中心、组织部、后勤处、财务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校团委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安全健康等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系列素质教育活动。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工作计划,并对年度学生工作进行总结。

三、负责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处理,负责学生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组织开展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评和评先奖优工作,组织进行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初评及发放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五、负责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工作,配合后勤、武装等部门安排和调整学生住宿,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七、负责指导和组织班主任、学生干部,抓好学风建设、文化建设,营造优良学风院风。

八、协助做好学院年度招生工作,负责安排就业指导讲座,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统计和离校等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学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工作。

九、协助学院、学生处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工作,有计划组织班主任、学生干部培训,提高学工队伍能力和水平;协助学院做好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十、协助学院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务工作,配合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一、负责与校学工部(处)的工作联系,落实好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学院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