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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教务办工作职责


教务办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教务及教学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指导。 教务办实行主任负责制,具体工作由教务办主任负责落实。教务办对接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学籍科、考试中心、教学研究科、教学运行科)、教学质量管理处、科研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等。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学校教学业务、教务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等方面的规章、条例及文件,协助起草本院有关的教学文件,负责教学会议记录工作。协助副院长制(修)订教学计划、大纲、课表有关具体工作;

二、协助副院长进行教学管理、教学评估、课程建设工作;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各种教学检查,协调与各系之间有关教学工作;监控本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纪律,收集与反馈师生意见,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协助教学副院长撰写教学计划、总结等材料。

三、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本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教学上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和教学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协助教学副院长处理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教学事故等事宜。

四、负责填报每学期综合教学计划或教学方案,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负责监督与落实授课计划的实施、修改、调整、检查。处理日常有关调课及授课计划调整等事宜。

五、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如学期末、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普通话等。协助处理考试中违纪、缺考及做好补考的组织工作。负责学生成绩、学籍管理,办理学生注册、降级、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处理工作。

六、协助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及管理、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和服务地方工作。

七、协调各各系部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落实。负责掌握学生学业修读情况,检查督促教师按时录入成绩,协助核实和处理学生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对未达学业要求的学生做出修读预警。

八、负责考试成绩和学籍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清理和填报学生的学习成绩、毕业成绩。负责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初步审查,办理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与学工办共同负责)。

九、协助教学系主任制定和调整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和教学进度,负责办理调停课手续以及本单位教学场地的使用申请及落实安排;负责教材订购、考试安排、试卷管理,填写有关教学方面的报表。

十、负责管理各种教学文件、报表,并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人员办理,督促按期完成。.收集、整理有关教学、教务方面的资料,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课程建设档案和其他教学档案;做好教学评建、学位评建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负责计算教师工作量,评选教学优秀奖的资料准备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或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