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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学术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名单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院学术委员会拟定人数及设置

学术委员会由9人组成。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是学院学术委员会当然委员。

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担任本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2,副主任委员中担任本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一人。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根据工作需要,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可以进行届中调整。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条件

1.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原则性强;

2.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情况;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学术委员会工作;

5.近三年在省级期刊发表3篇论文以上,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获得校级及以上学术成果奖1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至少满足其中两个条件。

三、学术委员会选举办法

1.选举机构:全院教职员工人员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具体组织。

2.学院院务会议根据本院教职工实际情况和上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情况,提出本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博士学位人员为候选人。

3.召开全院教师会议进行公布

①会议组织者介绍选举内容,公布学术委员会拟定人数、委员具体条件,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②会议组织者发放选票,进行投票;

③现场计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委员名单,并公布选举结果。

4.举行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员名单,并公布选举结果。

四、学术委员会当选名单

贡贵训、谷显明、黄栋梁、吴小平、张能泉、周玉华、何建良、王建雄、沈德康

学术委员会主任:贡贵训

副主任委员:张能泉、黄栋梁

办公室主任:周玉华

四、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人员名单:

贡贵训、谷显明、张能泉、周玉华、黄栋梁、欧阳智超、黄丽、何建良、肖文涛、肖智成

文法学院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