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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湘科院教字[2012]54号
 
        非师范专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环节之一。为规范我校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加强对非师范专业实习的科学管理,从制度上保障实习顺利进行,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师范专业实习的指导思想与目的
1. 以“宽口径,厚基础,强实践”的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为经济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合格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 通过实习,让学生初步接触实际工作,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二、专业实习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1. 转变观念,树立“大实习观”。将专业实习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相对于师范专业的实习而言,使其实习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时空更加广阔。
2. 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各非师范专业要从学校和本地社会经济的实际出发,结合培养目标与规格,制定具体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施方案,确定专业实习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3. 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各非师范专业应开展灵活多样、有特色、重实效的专业实习活动。各专业之间实习的时间可相对分散。
4. 坚持勤俭节约、就近实习的原则。各系(部)大力发展长期稳定实习基地,各非师范专业实习一般应选择就近实习基地内进行。
5. 归口管理、精心组织与指导的原则。由教务处牵头,各教学系负责组织与落实本系的专业实习,学校各职能部门要为各教学系专业教学实习积极创造条件,学生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可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进行专业实习。
三、实习时间安排
        专业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安排8-12周,具体实习时间安排可根据各专业的实际要求确定。
四、组织管理
周密地组织学生实习,是落实实习计划,提高实习效果,保障实习任务正常完成的重要环节。非师范专业实习由学校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务处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各教学系成立实习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系的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
1. 制订并实施非师范专业实习的计划和规章制度。
2. 负责非师范专业实习中的行政管理工作,如实习动员,实习安排,实习组织,实习成绩考核登记等。
3. 选派培训实习指导教师(集中实习应安排指导教师带队,分散实习应指定指导教师巡查)。
4. 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保障实习顺利进行,并召开实习协作会议。
5. 组织搞好本单位实习经验交流和实习总结等后续工作。
五、经费开支及其他事项
根据非师范专业实习的特点,实习经费采用包干办法,所有实习费用按200元/生的标准拨发到各教学系(部),具体开支由各教学系(部)执行,教务处与计财处负责审核与监督专业实习经费的开支和报账事宜。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