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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湘科院校办字[2012]20号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班级,将作为学校优良学风班级等各级各类先进班集体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二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遵章守纪、学习活动组织和参与、学习效果、学习竞赛获奖、教师评价等,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详见附表。
第三条 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良;60分—84分(含60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条 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班级学风建设考核工作。由各教学系负责具体组织,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
第五条  各教学系成立班级学风建设考核工作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学工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监督、审查各班级学风建设考核工作。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一)班级自评。各班级按照《湖南科技学院班级学风建设量化考核表》,准备考核材料,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评得分。
(二)教学系考核。各教学系对全系所有班级进行评价考核,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评价。学生工作处对各班级学风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各班级的考核等级,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反馈提高。学生工作处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各教学系,各系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班级学风建设水平。
第七条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学风建设成绩突出的班级予以表彰奖励,将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班级提出批评,督促其改进提高。同时,将班级学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湖南科技学院班级学风建设量化考核表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班级学风建设量化考核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备注
组织领导 班主任重视学风建设,制定了学风建设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 4分 加分项目:★班级每学期制定学风建设计划,每份计划加1分;★班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学风建设主题班会1次,每次加1分。 提供原始记录
遵章守纪 班级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16分 减分项目:★班级成员受纪律处分,按处分等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分别减1、2、3、4分/人次,受学校或系部通报批评减0.5分/人次;★无故不参加校、系组织的学术报告、集体活动或会议减0.5分/人次;★不假外出、无故不按时返校减1分/人次;★旷课(含早晚自习)一学时减0.5分/人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受通报减1分/人次。   学生处分情况以学校、系部文件为准;学生出席活动、旷课、外宿、晚归等情况以学校及各系检查记录为准
学习活动组织和参与 班级经常开展学习活动,且班级成员积极参与。 10分 加分项目:班级积极开展文化艺术、科技创新、就业创业、读书报告等学习类活动,且每项活动的参与面在85%以上,加2分/项。 提供相关活动总结材料或影像资料
 
学习效果 班级成员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40分 基础分25分。减分项目:★期末考试不及格人次占班级基数(班级人数*考试科目数)比例大于5%且小于或等于10%,减5分;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15%,减8分;大于15%,减11分;★计算机全班累计通过率(按专业要求)低于98%减2分,英语全班累计通过率(按专业要求)低于50%减4分、低于60%减3分、低于70%减2分;加分项目:★通过英语六级加1分/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项;获得科研立项,按校级、省级分别加2分/项、4分/项;★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文章加1分/篇,出版专著加4分/部;★获得专利加2分/项。 提供每学期的班级成绩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学习竞赛获奖 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 20分 加分项目:班级成员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大学生科技创新节、创业计划大赛、社团活动(校团委主办)等活动中获奖,校级加1分/项,市级加2分/项,省级加3分/项,国家级加5分/项。此项考核中,不包括奖学金类。 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教师评价 班级各类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的评价。 10分 任课教师评价,优秀8-10分、合格6-7分,不合格6分以下。 系部组织;至少5名任课教师评价的平均分